消火栓的安裝設計應考慮安裝在街道交叉口區域。在保證醒目、不影響行人和行車的位置,應考慮維修和日常排水的便利性。比如一條人行道,沿著街道。旁的雨水出口,旁的人行道和樹木。有的地上式消火栓由于原安裝之后消火栓出口被泥土掩埋堵塞,后來路面標高發生變化,導致消火栓室之內水質發生變化,螺桿生銹,無法排水,影響管網水質和消火栓使用壽命。根據《高標準》第7.2條,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按用水量計算確定。
實踐表明,設計室外消火栓時必須考慮水泵合流器的數量。一個室外消火栓對應一個水泵組合器。有的設計人員考慮采用水泵合流器設計室外消火栓,根據室外消防用水量和水泵合流器所需的室外消火栓個數計算室之內消火栓個數。室外消火栓數量過多,不符合實際,不合理。“高標準”第7.6條規定:“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根據“高標準”第7.2條規定的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確定,每個消火栓的用水量應為10LS~15LS,以方便消防車的使用,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均勻布置。
如果能布置在靠近高層民用建筑的路邊,可以避免消防車滾動水龍帶造成水龍帶爆裂的缺點。為便于消防車直接從消火栓取水,消火栓與路邊的距離不宜大于2m;消火栓四周應預留消防人員作業場地,與建筑物外墻的距離不宜小于5m,為方便使用,消火栓與被保護建筑物間的距離不應超過40m。